查看原文
其他

21校刑法老师,114校学生,如约而至的第二个21天

青苗法鸣 2023-09-28


壬寅季夏,第二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如约而至。本季公益课由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发起,由徐凌波副教授、袁国何副教授、陈尔彦博士担任课程筹备负责人,聚集来自全国21所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组成授课团队,为全国法科学子奉上了一场旨在培养法律人能力的“课程盛宴”。


暑期公益课的源头要追溯到北京大学法学院于2012年开设的《刑法案例研习》课程。作为中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引领者,北大法学院很早就在课堂上引入了德国的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经过十年打磨,北大《刑法案例研习》在2020年入选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公益课浓缩了北大《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精华,以小组讨论+大班授课为授课方式,串联起鉴定式案例研习、论辩式案例研习、实务性案例研习三个课程阶段,建构起一套体系化的法律人能力训练模式。去年夏天,第一季公益课广受好评;今年夏天,第二季公益课启动信息一经发布,即受到广大学子和实务人士的极大关注。


(第二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启动)


从按照阶层体系进行分析的“定向越野活动”到自我博弈、左右说理的“一个人的棋局”,再到面向真实社会的“极限挑战”,课程的三个阶段环环相扣、紧密相连,每个阶段可视作前一阶段的进阶模式。在这里,有来自“双非”院校力求最终获得振翅力量、破出自己那一方小小天空的学员,也有去年只能以旁听者的身份参与课程、今年终于得偿所愿的学员,还有已经参与过首期公益课、今年决定“回炉”学习并表示“每次都有新的收获,下次一定再来”的学员……来自五湖四海的学员和老师们相聚在这个虚拟课堂中,一同求知、探索,共飨刑案研习之乐。


(第二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系列宣传海报)


在这场刑法学的盛宴里,师生在此相聚相识、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合作、相互鼓励,共同进步。今夏八月,因而变得不平凡。


起航:“虚拟教研室”正式成立

2022年7月28日,由北京大学牵头、31家法学院校刑法学科合作共建的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在线上举行启动仪式,宣告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正式成立。依托刑法虚拟教研室为平台,本季暑期公益课的授课师资由去年的15所高校、15位老师扩充到21所高校、25位老师,壮大了师资力量,能够惠及更多法学学子。


车浩老师指出:“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打破院校和地域的物理限制,通过优质教学资源的无界限流动,普遍性地提高中国法学教育的水平和法科学生的专业素质,这是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成立的初心,也是它的时代使命。”今年的公益课是以刑法虚拟教研室为平台而展开的,作为课程筹备负责人的袁国何老师表示: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暑期公益课前期探索的肯定,也激励课程组继续吸收各共建单位的优秀师资,借鉴各共建单位的先进教学理念、方法,进一步扩大课程的影响,惠及更多的法学学子。


对于虚拟教研室打破空间限制、促进教育公平的初心,参与暑期公益课的广大师生都有切身感受。来自扬州大学的赵杰同学感叹道:“暑期班能够通过线上的课堂跨越时空的限制,跟随优秀的老师学习最前沿的方法,对于我这样来自一般院校的学生来说,是梦寐以求的机会”。两次参与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授课的马寅翔老师表示:“能够参与教学模式改革,推广案例研习课程,增强学生的刑法实践技能,是教师的荣幸,更是教师的使命。”



延续:第二季公益课如约而至

2021年8月,刑法案例研习课程首次以暑期公益课的形式呈现云端,采用大班直播课与小班讨论课相结合的方式,共计150名学员获得参与内部小班学习机会。2022年8月,第二季暑期线上公益课如约而至,延续了集体备课之精髓,继续发扬“促使我国刑法案例教学从‘授人以鱼’的知识之学转向‘授人以渔’的方法之学”宗旨,在统一的教学目标指引下反复打磨,力求最大程度还原北大《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课堂教学原貌、完整呈现课程的精华。


为进一步打破传统教学的限制,本季课程进行了部分调整:一方面,适当扩大规模,吸纳更多具有案例教学经验与高度教学热情的青年教师,将授课团队扩充到来自21所高校的25位刑法教师,录取了来自114所高校的240名学员深度参与课程学习;另一方面,新增课程观摩通道,使高校刑法教师同道能够实时在线观摩小组讨论情况,籍此与全国同仁交流刑法案例教学方法,共同建设法学教学共同体。


(25位优秀刑法教师组成的师资团队)


本季暑期公益课报名期间,共收到1437份报名表,超过去年报名人数(712份)的2倍。其中,有1301人报名参加课程学习,包括854名本科生、447名研究生(含即将入学的准硕士生、准博士生)。经过授课团队集体遴选,共有来自101所高校的170名本科生、来自42所高校的70名研究生取得课程学习资格。他们深度参与内部交流与小组讨论,撰写的作业由授课老师的亲自批改。此外,来自103所高校的132位刑法教师在线观摩了小组内部研讨,为进一步交流刑法案例研习教学经验、推动刑法案例课程教学改革奠定了基础。




(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报名和录取情况)


(本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程安排)


本季公益课继续以网络公开课的形式演示刑法案例研习方法及其在教学、实务中的具体应用,没有报名或入选的师生与实务人士,也可以跟随线上公开课学习。四次公开课中,第一次为刑法案例研习方法论,由授课教师介绍课程设计结构以及鉴定式、论辩式、实务性案例分析的一般方法;第二次为鉴定式案例研习,授课教师运用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条分缕析地解构、剖析“苦女案”与“妻友案”2个大型案例;第三次为论辩式案例研习,先由学生围绕“捐肾案”和“学徒案”2个争议案例展开正反对抗辩论,再由授课教师结合争点基于给定立场进行示范讲解;第四次为实务性案例研习,先由学生围绕“工程案”与“保险案”2个实务案件开展模拟辩论,再由2位高校教师、2位检察官、2位主办律师,分别从不同角度展开剖析。以上四次公开授课内容,通过“北大法宝学堂”平台进行公益直播,总播放量累计近五万次。


回望:刑法案例研习进阶之路

8月2日晚,由车浩老师领衔的师资团队为齐聚直播间的学员们带来第二季暑期线上公益课第一阶段“案例研习方法论”课程。车浩老师介绍指出:“案例教学法旨在通过一套科学合理的训练方法,培养契合法律职业要求的三种能力:体系性的分析能力、论辩对抗的说理能力、发现问题形成争点的能力。”因此,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将展现鉴定式案例研习、论辩式案例研习、实务性案例研习三种案例研习模式。


(车浩老师介绍刑法案例研习模式)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的楼佳宜同学对鉴定式案例方法早有了解,对身为民商法方向学生的她而言,以鉴定式案例分析方法为中心的民法案例研习是其必修课。在完成刑法分论课程习作时,她旁听了第一季暑期公益课,初步掌握了刑事案例分析的不同框架。在此过程中,她逐渐认识到,案例研习的内容并非对理论知识的重复,而应包含一定强度的讨论和练习,是一个从被动输入变主动输出的过程。


与楼佳宜不同,来自福建农林大学的庄婳亦同学在最初有些忐忑不安。她此前从未接触过“鉴定式案例研习”,对“论辩式案例研习”与“实务性案例研习”更是闻所未闻。在第一阶段近四个小时的课程中,南京大学的徐凌波老师、德国弗莱堡大学的陈尔彦博士、复旦大学的袁国何老师、武汉大学的蔡颖老师、南开大学的邹兵建老师以及中国政法大学的徐然老师逐一介绍了故意作为犯、过失的作为犯、不作为犯、共同犯罪等审查框架以及论辩式、实务性案例研习方法要点。“通过逐一排查的方法避免思维跳跃和疏漏,并运用类型化的审查模式降低沟通成本,防止只见结论、不见过程的思维黑箱。”跟随着老师们深入浅出的讲解,庄婳亦默默地记录了这段话,在感慨过去学习刑法理论时“凌乱无章、不成体系”之余,她难掩内心的紧张与兴奋。


(案例研习方法论授课)


不过,随之而来的课后作业和小组讨论很快将庄婳亦刚刚点燃的热情冲淡了一半。自觉知识储备有限的她,深感难以把握案例的核心争点,自我怀疑的情绪一时间涌上心头。“当时坐在电脑前,焦虑无比,内心不断催促,脑中却干涩空洞,挤不出丝毫内容。”她回忆道。直到预定时间将至,庄婳亦才匆匆忙忙地提交了案例分析报告。



实际上,不止是初次接触这种案例研习方法的庄婳亦,来自南开大学的赵子初同学虽然是第二次参与暑期公益课,但同样积攒了不少问题。在他看来,较之于上一季,本季的案例理论内涵更为丰富,因而,他在撰写作业的过程中不时怀疑自己对相关知识点的实际掌握情况。值得注意的是,这位二次参与暑期公益课的“老生”身份颇有独特之处:他在校主修专业并不是法学,而是世界史,两度参与刑法案例研习暑期公益课完全是出于兴趣。


(时隔一年,赵同学再次在朋友圈记录了课程体验)


8月9日晚,在第二讲的课程中,张志钢老师、赵雪爽老师、王华伟老师、邓卓行老师、喻浩东老师、郑童老师分别细致地梳理、点评了“苦女案”和“妻友案”中的重点问题。在授课老师们的引导下,庄婳亦感觉自己的思路逐渐打开,虽然没有完全“消化”各种理论观点及推导过程,但再次回看案例时,心中已经没有之前“一团乱麻”“无从下手”的陌生感。


(鉴定式案例研习授课)


随着第二讲课程的结束,第二阶段“论辩式案例研习”缓缓拉开帷幕。论辩式案例研习,是车浩老师率先提出的案例教学研习方法,旨在训练研习者正反说理的能力。与鉴定式案例研习侧重于对体系思维的塑造不同,这一阶段的训练重点在于,让学员综合运用各种理论资源、实务经验对法律规范作出合理解释,深化对不同理论观点的纵向思考。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青文婷着实犯了难,她从未接触过论辩式案例研习方法,在上一秒刚刚正面证立某一观点后,下一秒就要与刚才的“自己”短兵相见,思绪在不同立场之间“左右横跳”。她所在小组的指导教师邹兵建老师早已预料到这种情况,他特地安排了一场组内辩论。通过与组内其他学员的论辩与交流,青文婷惊奇地发现:即使是主张同一学说,同学们的理解和论证也存在明显差异;不同的学说,在结论方面也可能大同小异。通过论辩式案例研习的演练,她对刑法中学理争论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领悟:不同观点间的批判与证立,绝非“你死我活”,而是一种“否定之否定”的理论扬弃,一种“螺旋式上升”的反复求证。


(邹兵建老师引导同学们进行组内辩论)


为了展现案例研习的教学效果,并增强学员们的参与感,车浩老师在第二阶段的训练中设置了面向全国观众的线上对抗演练环节,对于学员而言,这固然是个提升自我的宝贵机会,但同时也是极大的考验。


浙江大学的邱戈主动请缨,成为了“捐肾案”的控方代表之一,最初信心满满的她,在得知与两位队友接洽后的次日便要以控方的立场出战后,顿时觉得压力倍增。邱戈与队友们争分夺秒,仔细查阅、梳理了各类文献资料、实务判例,还事先进行了多次攻防模拟,在检视理论不足的同时,竭力挖掘回应思路。8月16日晚,控辩双方的六位学员顶住压力,为观众们奉献了一场精彩纷呈的对抗演练。演练结束后,他们自觉在论证能力、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方面颇有收获。




(紧张的论辩式对抗演练与随后的案件讲评)


经过前两个阶段的磨炼,学员们终于迎来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的最后一关——“实务性案例研习”。在这一阶段,学员们需要跨越理论与实践之间的“鸿沟”,将在前两个阶段习得的能力用于剖析真实案件。他们要对纷繁复杂的案件信息抽丝剥茧,从上百页的卷宗材料中梳理出核心事实,提炼关键问题,并自主分辨问题的真假、权衡问题的重要程度。

考虑到案例取材于真实案件,细微之处也可能暗含着重要的事实,来自上海交通大学的苗馨月同学花费了整整一天时间,认真核算了涉案各项金额的对应数据,并详细梳理了争议焦点及证据材料。8月23日晚,在最后一次公开课上,苗馨月同学作为“工程案”的控方代表之一出场迎战,在准备阶段中认真核算的数据,让她在自由辩论阶段多了几分底气。


(激烈的实务性对抗演练)


来自吉林大学的周广童同学也参与了“工程案”的对抗演练,他明显感受到,实务性案例的对抗演练与论辩式案例的对抗演练存在显著差异,既区别于辩论赛的语词之辩,也不同于模拟法庭中的事实之辩,是一种介乎理论和实务之间的论辩。基于此,他和队友们迅速调整辩论方向,运用在前两个阶段习得的分析方法,对既定案件事实的几个关键争点展开梳理和论述,并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传达更多观点。


学员们的精彩演练,获得了授课老师们的一致好评。北京冠衡律师事务所刘卫东主任、北京周泰律师事务所王兆峰主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叶萍检察官及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董彬检察官高度评价了控辩双方学院的精彩表现,并分享了办理刑事案件时的具体分析路径与心得体会。刘卫东主任提出的从刑法之外的生活视角理解案情、组织证据的方式,给周广童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实务专家讲评案件)


值得一提的是,周广童同学还是本季暑期公益课“十佳作业”的大满贯选手,他表示:“得了十佳作业真的是非常幸运,这离不开每次课上老师的耐心指导、讲解。鉴定式课程内容丰富,特别适合学生阶段的我们来检验自己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感谢车浩老师等的组织,让我们有这样一次学习和提升自我的机会,我会把这次活动推荐给身边的同学、朋友。”


(《刑事法判解》公众号推送每一次的“十佳作业”)


(结课后,周同学收到了他的“修课证明”和“优秀学员证明”)


出新:小组内部研讨开放观摩

一门以能力训练为导向的课程,绝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讲授、灌输,也不应停留于纸面作业,师生间的交流研讨至关重要,“小班讨论课”与“大班讲授课”有效结合,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小组内部研讨环节,导师扮演着引导方向、推动进度的主持人角色,尽量不表露个人学术观点与立场倾向,为学员提供充分的自我展示空间,引导学员自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相互启迪,相互借鉴,共同进步。


在开展小组讨论前,王华伟老师曾一度担心同学们是否会过于拘谨,但在实际讨论过程中,他发现绝大多数同学一旦打开话匣子,都乐于从不同角度表达自己的看法,部分观点让他也深受启发。自嘲为“社恐患者”的徐凌波老师在小组讨论时只能“硬着头皮”活跃气氛,在她的带动下,同学们逐渐熟悉起来,并踊跃发言。在她看来,来自不同学员的新奇想法和论证角度,丰富了对案例的分析层次。马寅翔老师所带小组的同学各有特色,也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能够与如此多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同学近距离交流,分享他们不乏思想火花的见解,感受他们对刑法课程和刑法理论的热爱,对于一位刑法老师而言,无疑是极为愉悦的教学体验。”袁国何老师注意到,几乎所有小组每周的讨论课时间均在3小时以上,有的小组甚至每周的讨论时间都超过5小时,可见同学们对讨论课有着高度的热情,在他看来,这种师生间的互动也是公开课无法替代的。



(徐凌波老师指导小组的内部研讨)


(马寅翔老师指导小组的内部研讨)


提到小组内部研讨,庄婳亦同学分享了令她印象深刻的别样体验:“陈昊明老师使用的是一种特别的‘苏格拉底式’追问法,通过步步紧追同学思维和表达中的漏洞和矛盾,力求让同学们自我突破,认识到问题真正的核心所在。在整个讨论过程中,同学们面对老师抛出的问题迎难而上,旁征博引的热烈氛围、对学术问题真诚的交流与思维火花的碰撞感染了我,我逐渐放开拘谨,融入其中。我想,这对有些不自信的我而言,不啻于一次极好的历练。”


(陈昊明老师指导小组的内部研讨)


在小组导师的精心设计、细心引导下,同学们很快从一开始的拘谨变得畅所欲言,老师们温和的话语总能平复同学们发言时的局促与不安,极大提升同学们的学习积极性。对此,南开大学的高子航同学深有感触:“隗佳老师每次都会记录大家作业中的亮点,并有意识地请这些同学和大家分享,来自隗老师的鼓励是我做得更好的不竭动力。”他表示,要感谢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的伙伴们,大家在小组讨论会上畅所欲言,气氛活跃,迸发出一个又一个的思想火花,令人受益颇多。



不同于理论型课程,刑法案例研习课程素来重视同学的主动表达,暑期公益课更是充分利用线上交流的技术优势,给予各个小组充分的研讨交流空间。在小组见面会上,邓卓行老师就宣布会让每个同学都发言。对此,来自对外经贸大学的汪霞同学表示,这个规则令人初见恐慌,低年级的同学很容易畏惧而不主动发言,进而放弃积极思考,但可以有效促使低年级同学积极思考、主动发言。暑期公益课结束后,汪霞对小组讨论课表达了万分的感激:“在大学课堂中,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讲授而少有自由讨论的机会;在这十人小班中,既能做到每个人都有机会发言,也能让我们自由发挥而不受时间限制,这是我进入大学以来讨论最尽情的课堂。”


(邓卓行老师所指导的第16组同学自制的纪念册)


本季暑期公益课结束后,课务团队采访了报名课程观摩的几位高校教师。湖南师范大学赵冠男老师分享了三点感受:“第一,案例是刑法教学的基本素材,通过将现实的案例作为讲授和讨论的对象,才能够真正地培养出‘招之能战’的合格法律人。第二,真理是越辩越明的,虽然案例和相关理论知识大家都或多或少地知道一些,但在研讨过程中,经过师生间的不断深入探讨,能够不断地迸发出新的想法和观点。第三,体系的力量是巨大的,可能会有学员觉得固守某一犯罪构成体系会僵化案例分析的活力,但实际上,只有严守某一合理体系才能使各方的探讨与争辩有的放矢,至少在同一平台和语境下展开。”


在清华大学博士后刘心仪老师看来,小组研讨+大班讲授的授课模式非常值得其他高校借鉴,她表示:“其实,每位老师的风格都挺不一样的,这种观摩机制可以让青年老师有机会学习其他老师的讲课风格。这种小组讨论有点类似研讨会,可以比较好地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学生发现自己的知识漏洞,对于学生而言是非常有意义的。”


聚力:虚拟教研室的“集体备课”

每一次“干货满满”的公开课,都离不开授课老师们的幕后筹备和默默付出。一方面,作为一门面向全国师生的公益课程,既需要考虑学员们在知识结构、学习深度等方面的差异,也需要关照普通观众的接受度与参与感;另一方面,来自21所高校的25位授课老师,势必在授课风格、学术观点、具体方法等方面各具特色。为了确保课程体系、授课内容、分析方法的连贯性,本季课程延续了先前的集体备课传统。“在每次公开课前,授课团队都会首先召开集体备课会议,统一分析框架,避免体系冲突。每位老师都可以结合案例提出自己的建议,帮助授课老师完善授课内容,最大程度地避免授课内容零散化,确保学员在领略更多优秀师资风采的同时不会陷入混乱、迷茫。”承担此次课程组织工作的袁国何老师介绍道。


对于平日习惯于独自备课的老师而言,这一安排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如何以一种能让更多人理解和接受的方式规划课程内容,从而呈现给学员最好的课程效果,是每周集体备课会议的讨论主旨。徐凌波老师回忆道:“老师们可能对案例中出现的诸如犯罪中止、共同正犯、帮助犯等犯罪特殊形态的审查结构顺序存在分歧,原本预定不超过2个小时的集体备课会议经常因此一再延长,有时甚至刚结束集体备课会议就要开始直播授课,当晚的授课老师们必须在集体备课会议上及时调整、完善授课内容。”正是授课团队近乎“痴迷”的较真,才打造了一场场精彩纷呈的课程。


教与学是个双向互动的过程,获益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参与本次刑案公开课的授课老师,集体备课是老师们自我提升、共同进步的重要途径。袁国何老师表示:“如果说公开课是公众的暑期班、讨论课是学员的暑期班的话,集体备课就是师资团队的暑期班。”事实上,以集体备课为核心内容的“幕后暑期班”,一点都不比公众、学员能够直接看到的“台前暑期班”轻松,正如徐凌波老师所说,老师们经常在集体备课过程中就某个实体问题、分析方法发生激烈的争执。这些激烈的思想碰撞,既为精彩的台前呈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授课老师们改进教学、深化研究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整合优质师资、建设优质团队、打造优质课程,正是刑法虚拟教研室的建设目标所在。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喻浩东老师去年刚刚走上教学岗位,此次授课是从“学生”到“老师”这一身份转换的初次尝试。他坦言,每周的备课任务极具挑战性,不仅要求授课老师对案例材料和涉及的教义学知识熟稔于心,还要在批改作业过程中了解学员对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而引导小组讨论的方向。在喻老师看来,暑期公益课有着双向“授人以渔”的意味,既见证着年轻学子在知识上的进步,也见证着青年教师在教学上的成长。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师资成长,正是暑期公益课特别重视集体备课的初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张晓媛老师即将在南航开设鉴定式案例研习课程,本季暑期公益课让她有机会提前感受从学生、助教到授课教师的视角转换。暑期公益课后,张老师深感获益匪浅:从听课者转变为授课者的她切身感受到了教师备课的不易,在小班讨论课的备课、研讨及复盘过程中,她体会到了教学相长的真正意义,更加正视未来将要从事的教学工作,有意识地构想了未来授课的切入视角、教学方法等问题。在她看来,集体备课对于公开课授课老师意义重大,不仅可以帮助他们全面掌握各小组的情况,更可以帮助他们解决单独备课时产生的问题。


如何通过简练的语言梳理和传达各个知识点,而非一厢情愿地向学生灌输各种理论学说,这是清华大学博士后邓卓行老师在教学过程中时常思索的问题。今年是他第二次承担暑期公益课的授课工作,褪去初次参与授课的青涩,今年的暑期公益课让他对之前思考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感悟,他也期待在未来能有更多类似的机会磨练教学能力,不断向同学们心目中理想的老师形象靠近。


展望:道阻且长,行则将至

“这一季课程延续了上一季的基本方向和精神,今年由北大牵头、多家高校法学院共同参与的‘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成为教育部首批建设试点,我们的理想和方向更加凝聚和确定。一方面,我们希望更多的刑法教师相互切磋,在这个平台上,既有老师在课堂上授课,也有老师观摩,真正实现了关于全国高校教师同行相互交流砥砺形成法学教学共同体的设想。另一方面,我们特别希望通过虚拟教研室开设公益课的形式,实现优质的教学资源、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向全国学子开放,从报名情况和最终结果来看,基本实现了这个目标,共有114所高校的同学深度参与此次课程学习,涉及不同地区、不同层面,非常具有代表性,实现了我们努力向同学们输出优质教学资源的初心。因此,这一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真正实现了我们设立虚拟教研室平台的最初理想。”最后一讲公开课的末尾,车浩老师如是说。


“课程结束后,看到各位同学对课程内容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这让我很受激励。”徐凌波老师的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李政霖同学形象地把同学们参与案例研习课程比作孙悟空去灵台方寸山学法术:“有师傅,有徒弟(分组学习),有集体讲授,还有菩提老组给孙悟空传授给绝招(鉴定式),可能会花费时间,但是值。”经历了将近一个月的“魔鬼训练”,就像吴天怡同学所说的那样,“无论是对理论知识、实务要点的理解,还是对辩论技巧的掌握,都得到了大幅提升”。在最后一次小组内部讨论和最后一次公开课上,同学们纷纷表达着自己对老师们的感谢,老师们也毫不吝啬地给予同学们夸赞与美好祝愿,场景融洽、温馨,令人难忘。


(结课后,同学们在朋友圈记录这段难忘的记忆)


虽然第二季刑法案例研习暑期线上公益课圆满落下帷幕,但中国法学教育共同体建设征程“道阻且长”。在教育部刑法课程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的助力下,车浩老师及其团队对未来充满期待,优质教学资源在全国范围内的无界限流动“行则将至”。刑法知识的海洋浩瀚无垠,案例研习的道路漫漫修远。240位同学和25位老师一起携手走过这个夏天,集思广益,教学相长,让思维在碰撞中产生火花。我们停留之后又将继续前进,期待明年再见!



撰稿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安汇玉

南开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钱日彤

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刘  维

青苗法鸣文末征稿启事


“青苗法鸣”微信公众号聚焦社会热点讨论与法学学术交流,为了给大家提供更好的分享-交流-争鸣平台,激励更多的青年学人思考和写作。诚请大家惠赐优稿!

一、长期征稿

稿酬等详情信息请见:全新稿酬规则,等你赐稿!赐稿邮箱:qmfmbjb@163.com

二、建议选题如下:

1.法学院校、学科发展历史及未来

2.法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反思与提升

3.论文写作与案例分析方法

4.学术研究兴趣探索与养成

5.考博经验及读博感悟

6.地方社会治理实例与法治发展

7.民商法学(含婚姻家庭法)基础性问题与前沿热点研究

8.侵犯人身权利类、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的基础性问题及前沿热点研究

9.其他法律部门(经济法、行政法、环境法)法典化研究

10.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治问题

11.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研究方法

12.企业合规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13.司法改革举措、成效的实证类研究

14.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优质笔记&专业咨询

点击青苗法鸣小程序

本文责编 ✎ 帝企鹅

本期编辑 ✎ 倩妹儿


推荐阅读

考研刑法,46所院校近4年招录情况一览(附经验贴)

定罪免刑:《刑法》第37条的理解与适用

鉴定式案例分析了什么?

法考刑法主观题的鉴定式分析

本科四年规划:优秀朋辈的干货指引


联系我们

长期收稿邮箱:qmfmbjb@163.com


社群交流请添加公共微信:

公共微信1:qmfmggwx  

公共微信2:qmfmggwx2


付费咨询与讲座请添加小助手微信:qfxzsggwx


商务合作请添加微信:Fuermodian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